省公安廳要求加強汽油銷售管理禁給無牌摩托加油來源:新文化報 - 新文化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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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報訊(記者 胡晶)“我去了兩家加油站,都不給我加油。”昨日,長春市民騰先生稱,他23日騎摩托車去加油,結果兩家加油站均拒絕了他。
    他說,以前他經常騎摩托車去長沈路附近的加油站加油,每次能加20元錢的93號汽油。但當日,再去加油時卻遭到拒絕。“工作人員也沒說清為什麼,就說不能給我加油,如果給我加油就會挨罰。”他很納悶,想知道原因。
    昨日,記者聯繫了該加油站相關負責人,據介紹,當天沒給騰先生加油,是因為他騎的摩托車沒車牌。根據吉林省公安廳規定,嚴禁加油站給無牌照的二輪摩托車、三輪摩托車等車加油。
    據悉,日前,為規範汽油銷售,吉林省公安廳下發《關於進一步強化加油站散裝汽油銷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規定加油站銷售成品油,要建立專門台賬,如實登記散裝購買汽油人員的姓名、身份證號和購買數量、用途等。嚴禁向非法經營、儲存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銷售汽油。嚴禁加油站給無牌照的二輪摩托車、三輪摩托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以及加裝燃油動力裝置的人力三輪車、燃油助力自行車等車加油。
    同時,要求嚴格購買手續,強化管理,嚴控散裝零售。對單位需要的,經辦人需提供單位介紹信(註明用途、數量)、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、本人身份證件等,到屬地派出所開具證明,然後就近到指定站購買;對個人需要的,購買人需提供由所在居(村)委會同意的申請(註明用途、數量)、本人身份證件,到屬地派出所開具證明,然後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購買。
  (原標題:禁給無牌摩托加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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